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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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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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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跑路后果有多严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去外地;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不得口供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以逃避追诉,将会被改变强制措施,被警方逮捕。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取保候审期间跑路后果有多严重?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在发现其逃跑之时及时改变强制措施,因为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刑诉法第56条第12项的规定。刑诉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据此,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如果无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由司法机关及时改变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即将到期咋办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期间跑路后果有多严重,以及取保候审即将到期咋办内容介绍从上文可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安分守己,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很严重,会影响法官的判刑。所以,天网恢恢,如今更是互联网发达的时代,你能逃到哪里去呢?不如老实认罪伏法,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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