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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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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被治安传唤后交待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吗

公安机关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违法嫌疑人以口传方式让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口头传唤程序虽然比较简单,但是也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嫌疑人被治安传唤后交待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吗?本文搜集了相关的知识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从下文中了解关于吧

  被治安传唤后交待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吗

  通常情况下,治安传唤后不能算投案自首,但如果在传唤过程中供述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案件情况,属于投案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刑事诉讼传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被治安传唤后交待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吗以及刑事诉讼传唤的对象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本网的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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